京冀浙信息化工作考察报告之二:良好的机制是搞好信息化工作的前提 信息化是一项新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的压力与挑战,只有建立科学、顺畅、符合信息化自身规律的有效工作机制,才能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地发展。目前,北京、保定、杭州和宁波四个城市都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部下设了办公室,既负责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直属机构,担负行业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统筹、规划管理等职责。 北京市信息办作为负责全市信息化和无线电行业管理工作的正局级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处室,下属10个事业单位;杭州市信息办内设7个处室,共有人员42名;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内设6个处室,共有行政编制30个;保定市在市科技局加挂了信息产业局和信息办两块牌子,内设两个处室专门负责信息化工作。 在成立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四个城市探索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信息化工作机制:由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决策与协调,信息办(或信息产业局)负责规划、督查与指导,市直相关部门承担各项具体任务。 这种机制做到了既统筹协调,又明确分工,体现和代表了目前国内信息化工作机制的主流与方向。同时,四市还普遍建立了信息化项目审核与管理机制,一般由信息办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对政府投资的各类信息化项目进行审核,统筹了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这也是从源头上制止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的一个有效办法。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由于很多地方一开始将信息化推进简单地理解为领导重视、资金投入等问题,而忽视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使得信息化越往前发展,机制就越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性制约因素。 一些城市在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网络建设之后,各项系统的软硬件水平都已达到很高,但很多系统的应用效益一直很难提高,专家分析后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性原因,在于缺乏科学顺畅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各部门都从局部利益出发,大量开展盲目建设,导致资源不共享、标准不统一,甚至出现了信息寻租、资源寻租等问题,机制已成为制约这些地区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头等大事。 目前,我市虽然已初步建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办与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这种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各级信息办职能薄弱、人员不足、机制不顺的问题比较普遍,对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管理难以到位,导致信息化工作时松时紧,缺乏自发性与长效性。 我们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就要在信息化工作起步之初,高度重视良好机制的建立,理顺关系,明确机构,变“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为今后我市信息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