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QQ和奇瑞QQ的商标纠葛备受外界关注。记者昨天采访法律界人士,得到的观点是对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是和解,因为奇瑞转而申请注册“奇瑞QQ”商标,仍然很难绕过腾讯对QQ的权利。 记者昨天采访盛邦联合法律公司首席专家、中国法律研究会副研究员王殿明,获知腾讯已经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注册了QQ商标,而第12类所对应的商品正是摩托车、手推车、小型机动车。根据《商标法》规定“实行注册在先”的原则,此后申请的类似商标都将因冲突而被驳回。虽然奇瑞QQ已经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但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自公告之日起,需经过3个月的公告期。在此期限内,任何人、企业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被裁定成立,这个商标申请就失败了。奇瑞QQ的公告期为2004年8月7日到11月6日,腾讯QQ正是在这一期限内提出了异议。 从上周四一直到昨天,尽管网民为了奇瑞和腾讯的QQ争论不休,当事双方却一直对媒体保持“奇怪”的缄默。记者上周末就此事采访腾讯时,没有得到任何说法。奇瑞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新闻发言人秦力洪向本报表示:“现在正在外地开会,对此事并不知情,不方便回答。 关键词:法律界、QQ之争、奇瑞QQ、腾讯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