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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部委联合印发通知 禁止虚拟货币买实物
网络  发表时间 2007-3-16
 

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等14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

应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出现的对经济金融秩序产生的冲击及由此造成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沉溺于网游,《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通知》还首次明确,监察部门将直接参与网吧管理,加强对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察。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明确,我国将严格控制网吧数量,着力推进网吧存量市场结构调整。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n101)

关键词:虚拟货币、货币买实、上海网站建设、专业网站建设、网站制作、网站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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