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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组委说辞模糊 搜狐垄断奥运广告泡汤(1)
网络  发表时间 2007-9-17
尽管搜狐一直坚称其拥有北京奥运网络广告的独家权益,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当天在盛赞搜狐对北京奥运贡献的同时,也表示是否允许其他网站出现带有奥运Logo的营销广告,北京奥组委还在讨论之中。

  事实上,新浪近日已出现了一汽大众、海尔家电等北京奥运合作伙伴带奥运Logo的广告。虽然搜狐指责新浪此举是“违规操作”,但新浪CEO曹国伟给出的解释是,“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在什么网站上做广告,是自己的权利。”而北京奥运合作伙伴无疑是奥运网络广告蛋糕中最大的一块。

  搜狐垄断权益被打破

  随着第三、四季度各大厂商即将加大奥运会营销投入,奥运网络广告大战也愈演愈烈,而在新浪对外公布的最新数字中,已经有95%以上(除去一家不在国内作推广的技术提供商)的北京奥运会赞助商/合作伙伴成为新浪的广告客户。

  “北京奥运会合作伙伴,为获得资格已经拿出了相当的投入,只要符合奥组委对其Logo使用权限的要求,他自己花多少钱去做广告,在什么网站上做广告,是自己的权利。”对于新浪上出现一汽大众、海尔家电等带奥运Logo的广告,新浪CEO曹国伟予以这样的回应。

  而对于新浪的竞争对手、已投入三千万美元成为奥运会首家互联网赞助商的搜狐来说,新浪目前的这一“僭越”可以说破坏力相当严重。因为按此逻辑,只要北京奥运合作伙伴们愿意,可以到其喜欢的所有网站打带有奥运Logo的营销广告,这对于一直宣称拥有奥运网络广告独家经营权的搜狐来说显然不能接受。

  搜狐一直宣称,根据奥组委规定,北京奥运合作伙伴的厂商,普通广告除外,如果要投放带有北京奥运Logo的网络广告,必须选择搜狐。搜狐方面强调,这也是自己作为奥运会赞助商的垄断权益。

  据了解,北京奥运会的赞助企业包括奥林匹克全球合作伙伴(TOP)以及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赞助商、独家供应商、供应商等不同级别,TOP类全球合作伙伴包括可口可乐、麦当劳、欧米茄、三星联想等企业,这一类赞助商可以自主选择广告投放对象,但搜狐方面同时强调称,“已从国际奥委会驻北京代表处了解到,TOP类赞助商,与互联网媒体进行与奥运有关的联合促销、冠名赞助等活动时,不可选择搜狐的竞争对手。”

  而对于第二类,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银行、中石化等共11家属于北京奥组委合作伙伴,搜狐方面也强调,“这类企业如果在互联网上投放该企业和北京奥运会组合标志的广告、进行互联网媒体栏目的赞助及与互联网媒体品牌举行奥运联合促销等活动,则只能选择搜狐。”

  换言之,根据搜狐的说法,北京奥组委开发的40多个合作伙伴及赞助商,不算普通广告,广告主如果想在网站上做带有奥运Logo的广告,就只能选择搜狐,而不能选择其他网站。搜狐更直指这些奥运合作伙伴在新浪上发布北京奥运Logo广告的做法,是违反了之前与奥组委签订的合同条款。

  但对于搜狐迅速作出所谓的“正本清源”回应,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袁斌前天在盛赞搜狐对奥运贡献的同时,也表示是否允许其他网站出现带有奥运Logo的奥运营销广告,奥组委还在讨论之中。


关键词:奥组委、搜狐、广告泡汤、奥运、上海网站建设、网站建设,网站制作,网站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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