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站长站据《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球通讯员/南法宣)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冬武开办无证网吧,竟将网吧电脑总机硬盘内保存的217个淫秽视频文件建立资源共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公诉机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25日,被告人李冬武在本市南沙区南沙街塘坑村创业街34号三楼出租屋经营一间无牌照网吧。为增加网吧的收入,李冬武将该网吧电脑总机硬盘内保存的217个淫秽视频文件建立资源共享,使得上网者在网吧内的22台电脑上均能观看上述淫秽视频文件。
2008年1月25日,公安人员在该网吧内将李冬武抓获归案,并当场扣押了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各22台。经鉴定,扣押的电脑总机硬盘内有217个淫秽视频文件。
南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冬武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李冬武传播淫秽视频文件达217个,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李冬武是初犯及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李冬武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缴获的作案工具电脑主机、显示器各22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