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亿的背后
面对又一个“世界第一”,我们已经能够做到在自豪之后冷静地思考。我国网民数量成为世界第一,这个消息兴奋了不少民众的神经。
7月2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了2.53亿,首次大幅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
有人认为,在互联网这个一直被美国等发达国家所左右的领域,中国难能可贵拥有一个“世界第一”,着实是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的确,CNNIC公布的这一数字说明,我国作为互联网大国的规模已经初现,中国互联网伴随着网络技术的改进和普及,正在走向成熟。
如今,网民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越来越高,而网民数量的增多必然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着网络舆论监督的深入,网民的自由言论可以使政府及时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不过,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2.53亿,庞大的人群中难免人多口杂,而网络上并无节制的表达空间,极易引发偏激言论的无边扩散,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数量第一的反思,首先想到的便是我国网民的质量。审视这个“质量”,有人提出了“网德”的概念。
近年来,我国的网民始终摇摆在正义与邪恶之间。说起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甚至华南虎事件,网民的热情关注与参与所起的积极作用不容小视;再有诸如手机漫游费下调、黄金周假期调整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的制定,也离不开网民的进言献策。然而,庞大的网民群在极度自由的空间里,却总是呈现出其魔鬼的一面: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欺诈、流氓软件、网络恶搞等行为,从未有一刻停止过,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现象已绝不在少数;“人肉搜索”的出现,让人们得以探究事实真相的同时,也让一些居心不良的网民做出了无视道德的暴行;更有少数心术不端的人在汶川大地震后散布多起谣言,给社会造成混乱。
且不论“网德”这个提法是否准确,但它是网民行使权利的底线,树立“网德”应该成为一个严肃的话题。
我国网民数量为2.53亿,当这个数字不再孤立,而是与更多的事实和数据一起呈现在人们面前,或许这个“世界第一”将要失去它原来的光芒。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2007年修订了对“网民”的定义,把原来的“平均每周上网1小时以上”改为了“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公民。”这样的定义无疑太过宽泛。
记得当年人们曾就我国是体育大国还是体育强国的问题进行过激烈的争论,而最终人们渐渐趋向了理性。第29届夏季奥运会正在进行,即使一个个中国奥运健儿夺金的捷报频频而至,也不会再有人冲动地狂呼我国已经迈向了体育强国。我国网民数量第一同样无法说明我国已然是网络强国,如今的情况,甚至还未曾真正成为网络大国。
有一些事实值得关注: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只有19.1%,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21.1%,而美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普及率就已经达到19.1%;我们网民通过网吧上网的占三分之一,而93%的美国网民却在家中上网,加之我国人口总数的巨大,有美国互联网调查机构公然声称“中国互联网普及还落后美国15年”;与我国以玩游戏、听音乐、聊天等为主的“全民娱乐”的互联网特色相比,美国的互联网发展模式更多的是以商务应用为主。
不过,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一蹴而就。我国网络信息产业尚在起步阶段,它的潜力还远远没有完全被挖掘出来。因此,如何使中国经济真正受惠于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如何寻找和利用这个2.53亿带来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或许才是我们目前最应该探讨的问题。(新闻来源:互联网周刊 崔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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