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站长站(chinaz)12月25日消息:支付宝将从2009年1月变更服务协议,对部分业务进行收费,并推出了所谓的“收费规则”。
支付宝服务收费规则说明: 本规则构成《支付宝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则有特别约定的,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本规则未约定的内容,以《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规则所指“本公司”,系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费对象: 本公司针对在支付宝网站(www.alipay.com.cn)内,通过支付宝软件系统的“我要收款”功能向其他支付宝用户收取款项,和/或通过“我要付款”功能向其他支付宝用户支付款项的支付宝用户(上述服务在本协议中合称为“收费服务”),按照支付宝账户类型和 “交易流量”,向其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
支付宝本次收费范围仅针对直接登录支付宝网站使用“我要收款”、“我要付款”功能,及在阿里旺旺中使用“AA收款”功能, 主动生成交易订单,完成收款或付款的支付宝交易。该规则将自2009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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