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游戏币,岱山青年韩某由此认识了安徽芜湖的李某,对方告诉他有一套“技术”可免费获取游戏币,韩某于是向李某“拜师学艺”。
当他俩将“技术”全面用于实践时,东窗事发。1月4日,富阳检察院对李某、韩某依法提起公诉。
李某和韩某分别只有21岁和24岁,只上过初中的他俩没有正式工作,平时都沉迷于网上一种名为“劲舞团”的游戏。
游戏玩家只要拨打相应的声讯号码,即可一次获250个游戏币,但一次通话需扣除话费50元,这对没有经济来源而又沉迷于网络游戏的李某和韩某来说,实在难以满足需求。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从他人处学得了轻易赚取游戏币的“技术”,即盗打他人电话获得游戏币。李某为此付出了3000元的学费。随后他在富阳市居民小区内频繁作案,仅2008年3月至7月间,就盗打声讯电话1282余次,涉案金额64100余元。
韩某通过购买游戏币和李某相识,强烈要求“拜师学艺”,并付给李某“学费”4000元。去年6月5日至8日,李某为韩某购买了作案工具,带韩某到富阳城区居民小区进行示范。期间,两人合伙盗打声讯电话进行网络游戏币充值74余次,涉案金额3700余元。
2008年6月至7月间,韩某采用接入居民、单位电话线路的方法,盗打声讯电话进行网络游戏币充值462余次,涉案金额23100余元。直至案发。去年7月,两人先后落网。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昨日介绍,这是富阳首例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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