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凌晨消息,退休教师王有卫状告谷歌输入法侵权案一审已经终结,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称,原告退休教师指控谷歌侵权的事实及理由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在受理该案之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08年10月31日、11月24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有卫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谷歌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根据合肥中院去年11月24日做出的一审判决,该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王有卫承担。如果对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合肥中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谷歌公司证实已获知这一判决结果,而原告王有卫则表示,“我没有接到(败诉的)通知,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
王有卫1月6日晚间在接受腾讯科技连线时称,自己不会就此轻易放弃,既然告了谷歌就会把事情做到底。不过在回答是否会对合肥中院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时,王有卫略有迟疑之后回答了三个字:“应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