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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周刊:互联网广告的第二次呼吸
巧创网络  发表时间 2009-1-12

“广告是由可确认的广告主,以任何方式付款,对其观念、商品或服务所作的非人员性的陈述和推广。” 1948年,美国营销协会的定义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Definitions of the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为广告做了定义,在1963年等年份又做了几次修改,形成了这个迄今为止影响较大的广告定义。

这个定义最重要的一点是指出了在广告中要有可以确认的广告主。另外,这个定义也强调了广告是付费的和“非人员性的”。这些都是现代广告的重要特征。互联网广告当然也在这个定义之内,但由于互联网的互动及共享的本质特征,互联网广告产业目前呈现出两大类状态:一是广告主把互联网作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广告的投放媒体类型之一;二是广告主自己开展互联网业务(建网站、搭载在其他平台上拓展电子商务等)以促进营销。

不管是哪一种状态,目前互联网广告在产业角度,很大程度上是传统电视广告和线下户外广告的复制,虽然加入了很多互动的创意,但这些技术性的环节目前还是游离于互联网产业链的边缘。这个产业链的中坚力量是聚合了渠道、采购和投放业务的广告代理商。像传统广告商的跑马圈地一般,他们圈起大量的网站广告平台,包括各种门户、垂直门户、社区、个人网站等等。代理商依仗着这些资源等着广告主上门来做生意,并把广告近乎于强制性地送到消费者的面前。

当整个广告业界都在津津乐道于互联网上的新商业模式和可开垦的新领域时,渐渐也就疏远了广告主和消费者。在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产业链的构成。

显然,在图中,经历资本重组、兼并收购等运作后已经形成寡头垄断的广告代理企业成为整个产业的核心。广告代理企业在上游拉拢吸引广告主;在中游几家独大,并被诸多提供技术和创意支持的小型企业或工作室围绕着;在下游圈起各类大中小型网站,及各站长联盟。这个状况就好比是古代的武士,广告代理公司穿着厚重的铠甲直接走到战战兢兢的消费者面前,说:“看我的广告,买我客户的产品!”

这样的产业链模式让人联想到尚未完全市场化的电视产业,在国内的电视广告领域,央视及各省级卫视以其优质的媒体平台和渠道,成为了产业的核心企业。不能不说在这样的格局下,广告主和消费者的利益都没有最大化。

显然,这是不符合互联网的精神的。

网络服务是个黑箱

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新的、更高效的信息通讯方式。而广告的内涵,正是通过对信息的加工和传播使受众以广告主希望的方式获取这些信息。互联网在内容创作和信息传播上都已经自成一家了,难道在广告领域还是要跟着电视广告的发展过程走么?

是重新把广告主和消费者摆到广告业的首席位置的时候了!各互联网服务行业,完全可以构成一个互联网黑箱,以各种创新的模式进行分工协作,整合在一起,广告主只需考虑向这个黑箱输入,这个黑箱经过自己的处理,有效输出给消费者,然后消费者购买广告主的产品。这样一个黑箱的过程简化了互联网广告价值链的复杂传递过程,是效率更高的生产关系组织方式,将会推动这个产业生产力的发展。

对比上下两个图,可以看出,应该把广告代理公司、网络媒介平台、技术和创意支持、市场分析机构以及其他周边的互联网服务纳入一个黑箱之中。黑箱内的各方利益可以按需整合,在不同地区市场黑箱内的价值链方向可以各有不同。但只需要提供出一个标准统一的接口可以让广告主进入,并提供清晰明确的信息给目标受众。至于在黑箱内采用的手法(如跨媒体媒介理论、多维关联定向广告、实用营销理论、顾客向导理论等),则不需要固定的标准。换句话说,就是把传统广告业中的广告渠道商、广告代理商、广告制作商、调研机构等等行业,糅合成一个行业,可以姑且就称之为“网络广告服务业”。在互联网广告领域内,各企业在这个黑箱里寻找同盟和对手,彼此在一个公共商业氛围中发展。这就是互联网广告产业链中的黑箱:接受输入,内部处理,向外输出。

产业链的拐点就在眼前

事实上,在大的互联网产业中,广告与营销的边界,受众与用户的边界,媒体与媒介的边界进一步趋向模糊。媒介的碎片化、传播的去中心化,受众的分散化成为必然的趋势。甚至于有时候无法控制商业行为入侵公共空间。在这样的局面和特点下,从传统户外广告延伸到互联网上的广告产业,必然要发生一些因为结构置换而引起的质变。

这个质变的时间,就快到了。

2008年12月22日,新浪合并分众传媒户外数字广告业务让许多业内专家感慨“看不懂”。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此事目的何在,影响如何,本身确实是一个洗牌和资源重新分配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上面理想的互联网广告产业链中,是发生在黑箱内部的,是合理而必然的。产业链结构的调整变化会随着市场洗牌自然而然地发生。

纵观2008年,资本的洗礼、市场并购使包括互联网广告业在内的广告产业链各环节形成几大阵营,各环节市场的局部形成垄断,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和博弈已经非常明显和激烈。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媒介购买高度集中。同时在媒介市场中竞争加剧,尤其是在视频、专业垂直领域,局部垄断严重。但即使是这样,由于媒介的碎片化、去中心化,导致了媒介投放效果的规模效应被削弱,在媒介与代理的竞争博弈中,媒介的地位、议价能力都趋于弱势。毫不夸张的说,互联网广告已经到了变革之时。

时代的闸门已经开启,新的浪潮即将来临。生产力总会向着更发达的方向演进,这让我们对一个更高效合理的产业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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